管理論文
發布時間:200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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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上海國資》
文/《上海國資》專欄作家|北京求是聯合管理咨詢公司總裁、管理學博士 安林
企業基層黨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不能說“大話”、“套話”,而只能說“小話”、“細話”
黨委在企業里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大有文章可做,而且必須做好,這是中國特色。反之,就難以形成有中國特色的公司治理結構。
《黨章》規定: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國有企業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支持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廠長)依法行使職權;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
《黨章》還規定:黨的干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干。黨重視教育、培訓、選拔和考核干部。《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4〕31號)進一步明確規定:把黨管干部原則和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以及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權結合起來,把組織考察推薦與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者結合起來,按照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業負責人任免管理制度和辦法。
那么,在現代企業制度條件下,企業基層黨委應如何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又以何種形式來體現呢?
這需要人們在實踐中把它細化,明確化,以至到可以操作的程度。具體到實行董事會制運作的國有企業,那就是不能說“大話”、“套話”,而只能說“小話”、“細話”——切合實際地探索黨委董事會治理作用新機制。如此,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才能有所落實,有所體現。
根據筆者的調研,這樣的新探索新機制,就當前中央企業董事會試點現狀看,至少表現在3個方面。
一是將“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原則納于董事會組織建設規則。
“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是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于2004年在“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中所確立的一條重要原則。通過它,企業黨組織成員和董事會成員可以依法實現組織上的相互進入。就是說,企業黨委的主要領導成員,可以董事身份進入董事會,而董事會中的非外部董事同樣可以黨員身份進入企業黨委。
二是將“黨管干部”原則納于董事會重要人事管控流程。
對重要人事人選的決策,董事會不簡單地行使《公司法》賦予的任免決定權,而是充分尊重和重視“黨管干部”的原則,區分不同人事類別,將其細化到具體的人事管控與決策流程之中。比如針對二級公司董事長的選聘,集團管理制度和流程就會規定:無論是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出的人選,還是集團總經理提出的人選,皆須先提交集團黨委討論,待其政治考察通過后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否則,人選需重新提名。
三是將“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原則納于董事會經營決策程序。
對凡屬企業重大問題,黨組織明確參與決策,只是對董事會待決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而不是代替董事會來決策重大問題。為此,黨委通常會在接到企業董事長提請研究的請求后,在董事會會議召開前通過集體決議形成一個意見,供董事會決策時參考。這樣,不僅黨組織的主張在公司決策中得到了應有的重視和體現,而且還更加有利于黨組織的決策意圖能夠最終融入董事會的經營決策之中。
上述新探索新機制也充分表明:企業黨組織,并不游離于董事會治理體系之外,而是完全滲透于董事會治理體系之中;并且,還透過其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部分成為中國特色董事會治理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